关于大商所、郑商所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率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通知,自2019年3月18日结算时起,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率;根据郑商所通知,自2019年3月19日结算时起,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率。
我司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3月18日结算时起:
焦炭、焦煤品种交易保证金率调整为成交金额的14%;
鸡蛋品种交易保证金率调整为成交金额的12%;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性聚乙烯、聚氯乙烯及聚丙烯品种交易保证金率调整为成交金额的9%。
自2019年3月19日结算时起:
动力煤品种交易保证金率调整为成交金额的11%;
棉花、玻璃、菜籽油品种交易保证金率调整为成交金额的9%。
特此通知。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