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消息系转载自建行邢台分行微信公众号(ccb-xt)
(一) 反洗钱及反恐融资
1.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主要是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2.什么是恐怖融资?
恐怖融资主要指下列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和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3.什么是反洗钱和洗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反洗钱是指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
4.洗钱的危害
①洗钱会使违法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
②洗钱和恐怖活动结合,会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③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导致社会不公平,损害国家声誉。
④洗钱活动会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
⑤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环境。
⑥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
5.为什么要反洗钱?
①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活动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遏制相关犯罪。
②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全、社会信用。
③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经济安全。
④有利于消除洗钱活动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促使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6.洗钱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一是处置阶段,是洗钱过程的起始环节,即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
第二阶段
二是离析阶段,是洗钱过程的核心环节,即通过复杂的交易,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非法资金的性质得以掩饰。
第三阶段
三是融合阶段,是洗钱过程的最后环节,即被清洗的资金以所谓合法的形式被使用。
7.公民的反洗钱及反恐融资义务
①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②切勿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③切勿买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U盾等。
④切勿使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
⑤支持国家的反洗钱工作。
⑥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 反逃税
2017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对新开账户及符合条件的存量账户开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自觉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我国将强化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有效整合稽查资源,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三)树立反洗钱意识,确保支付结算安全
1.树立反洗钱意识,切勿买卖个人账户
根据《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账户极易沦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助长网络诈骗不法行为,为犯罪分子清洗不法资金提供方便,同时也会对公民个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导致账户开立、银行交易、业务办理等方面的限制及个人信用危机。
2.警惕洗钱上游犯罪圈套
树立大众反洗钱意识,注意支付结算安全,警惕落入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电信诈骗等洗钱上游犯罪圈套。
3.配合银行做好尽职调查,确保个人支付结算安全
商业银行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实施可疑交易监测与分析、控制金融制裁合规风险等目的,会在账户开立、业务办理及银行交易等工作流程中实时或定期向客户采集信息、实施客户尽职调查,请各分行结合具体案例,向客户宣传,牢固树立反洗钱意识,主动配合银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与银行一道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保障支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