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洗钱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国家声誉。同时,洗钱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使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洗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还会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并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形成巨大威胁。因此,国家、企业和个人都是洗钱活动的受害者。
1.现金走私;
2.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
3.向现金流量高的行业投资;
4.购置流动性较强的商品;
5.匿名存款或购买不记名有价金融证券;
6.制造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
7.注册皮包公司,虚拟贸易;
8.设立外资公司;
9.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收入;
10.购买保险;
11.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
12.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匿名账户;
13.利用银行保密法洗钱。
*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 发现可疑的洗钱线索尽快举报
* 配合公司及时提供、更新有关资料
*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洗钱危害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对公安机关查处上游犯罪的工作造成了障碍,也对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洗钱犯罪其实离我们每个人生活并不遥远,比如身边人要求帮忙保管钱财、银行转账的情况就比较常见,但如果明知转账的款项来源不当而仍提供帮助,则可能会涉嫌犯罪。
增强风险意识,切勿掉进洗钱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