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监管措施再加码!

发布时间:2025-09-15

      9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发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全球反洗钱形势日趋严峻,多个国家和地区持续加大对反洗钱工作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预防洗钱、恐怖融资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活动,规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上述八部门起草了《管理办法》,拟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

      根据公告,《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一条。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应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的三类名单和措施的具体内容,明确规定采取措施前不得事先通知名单所列对象,明确应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并履行保密义务。

      在名单与执行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外交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名单认定、发布及除名等工作。《管理办法》还明确了针对不同类型名单申请复核或除名的具体程序,以及申请使用被限制的资金、资产的相关规定。

      关于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义务,《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做好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制度建设与风险管理,及时获取名单,对客户及其交易对象进行核查,核查确认后应当立即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明确金融机构可以就客户及其交易对象是否属于名单所列对象向名单发布机关申请协助核实。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当立即解除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的相关情形、对金融机构采取措施有异议的处理程序、采取措施期间应收款项等要求,以及特定非金融机构参照执行的要求。


      近年来,反洗钱工作在法律法规、监管体系、风险为本理念、国际合作与交流、技术手段创新与应用、公众教育与宣传等方面持续取得进展。

      202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反洗钱法》正式施行。新《反洗钱法》在完善“反洗钱”定义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洗钱上游犯罪的类别,并对反洗钱违规行为的处罚范围和处罚措施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今年7月份,为进一步规范反洗钱监管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了修订。相关征求意见稿中披露了由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反洗钱监管的法人金融机构名单。其中,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纳入名单。

      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银行从业者向记者透露,在科技持续进步的当下,反洗钱工作愈发重视技术手段的创新与运用。就拿金融机构来说,它们正积极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提升对反洗钱活动的监测和分析水平,从而能够及时察觉并处理可疑交易。

      这位从业者还补充道:“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强化了对新技术、新业态的监管力度。它们要求金融机构密切关注并评估运用新技术、推出新产品、开展新业务等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洗钱风险,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举措。”可以合理推测,随着科技不断迭代升级,反洗钱工作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依赖程度或许会进一步加深。


      尽管有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作为坚实后盾,仍有部分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上存在显著短板。比如,部分支付机构为追求业务利润,放松了对合规风险的管控,使得反洗钱工作沦为形式。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留存、可疑交易上报等关键环节漏洞百出,这无疑给洗钱犯罪提供了可钻的空子。

      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反洗钱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在持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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