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14日盘后发布《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定于17日起将燃料油合约交易所手续费收取标准由现每手2元调整为合约价值的万分之零点五,我公司将作相应调整。
如:原客户收取标准为每手15元,则调整后标准为0.005%×(15÷2)=0.0375%
另,交易所同期发布《关于燃料油期货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订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关于公布燃料油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自然人临近交割期允许交易截止点相关实施细则等7项修订案的公告》将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请您倍加关注!具体详见上期所官网。
如有疑问请询问您的期货投资顾问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81-8811咨询!顺祝您投资顺利!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