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清明节后
部分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1年清明节临近,各家交易所将在4月2日至5日节假日休市,请各位客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并控制好自己的持仓及风险。另根据各家交易所相关通知,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清明节后部分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4月6日当日如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列品种未出现单边市收盘,则结算时起铜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原16%调整为15%;铝、黄金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原15%调整为14%。
二、2011年4月6日交易时段大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涨跌停板为7%,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原14%调整为12%。次日涨跌停板调整为5%。
三、其他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变。
顺祝您投资顺利!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