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8
尊敬的客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日前发布通知,定于6月29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沪深300股指期货保证金比例由近月合约15%、远月合约18%统一调整为所有合约均为12%。我公司经研究决定,统一将公司收取比例调整为15%。
在此特别提示您关注交易风险,祝您投资顺利!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