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费收取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24

《手续费收取标准》

2023年5月25日开始执行


序号项目品种收取标准
1代理交易手续费(双边收取)商品期货交易所手续费2.5倍
商品期权
金融期货
金融期权
2代理交割手续费(双边收取)金融期货交易所手续费2倍
商品期货
3代理行权履约手续费金融期权交易所手续费2.5倍
商品期权
特别提示1、交易所手续费收取标准可在各交易所网站查询;当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手续费时,公司有权根据交易所手续费对公司手续费进行相应调整,调整通知方式见《期货经纪合同》中关于手续费收取的相关条款。
2、公司已将《手续费收取标准》在公司网站公示,客户已知晓并同意按此标准支付。
3、公司与客户对于手续费收取标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具体手续费收取情况,以公司《交易结算单》为准,客户参与交易即视为同意公司《手续费收取标准》。
4、公司《手续费收取标准》含上缴交易所部分。
5、本《手续费收取标准》自2023年5月25日开始执行,适用于2023年5月25日后新开户客户;2023年5月25日前已开户的客户依据公司网站此前公示的《手续费收取标准20221223》和双方关于手续费收取标准的约定继续执行。
 以上内容,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客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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